通住建委发〔2017〕69号 通州区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 (2017年修订)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秋冬季攻坚行动和通州区“蓝天保卫战”会议部署,切实加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按照《北京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京建发〔2017〕405号)、《通州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通政发〔2017〕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通州区政府《通州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结合“秋冬季攻坚方案”、“蓝天保卫战”,依托我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确保空气重污染期间有效减少施工扬尘造成的污染。 二、组织领导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预警工作领导小组。区建委主任孙奎亮担任组长,副主任王练雄、任瑞启、刘长志担任副组长,工程管理科、执法监督科、建材办、重点办全体职工为组员。 三、预警分级 空气重污染预警分为4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蓝色预警(四级)、黄色预警(三级)、橙色预警(二级)和红色预警(一级)。 四、施工现场应急措施 根据空气重污染预警级别,严格执行相应级别的应急措施。按照预警等级在现场明显位置悬挂相应级别的“施工现场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公示牌”。 (一)蓝色预警(四级) 全区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措施力度;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施工作业。全区所有混凝土搅拌站应加大场内配备相应的喷淋或降尘清扫设备的使用频次,加大物料运输车、混凝土运输车的管理力度,确保厂区环境清洁、车辆不违规上路。 (二)黄色预警(三级) 全区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措施力度;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电焊、土石方等施工作业。全区所有混凝土搅拌站应加大场内配备相应的喷淋或降尘清扫设备的使用频次,加大物料运输车、混凝土运输车的管理力度,确保厂区环境清洁、车辆不违规上路,并实行限产措施。 (三)橙色预警(二级) 全区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措施力度;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电焊、土石方等施工作业;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清洁能源汽车除外)。全区所有混凝土搅拌站应加大场内配备相应的喷淋或降尘清扫设备的使用频次,停止物料运输车、混凝土运输车的运行,所有搅拌站停止生产活动(纳入副中心行政办公区保障的单位除外)。 (四)红色预警(一级) 全区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措施力度;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电焊、土石方等施工作业;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清洁能源汽车除外)。全区所有混凝土搅拌站应加大场内配备相应的喷淋或降尘清扫设备的使用频次,停止物料运输车、混凝土运输车的运行,所有搅拌站停止生产活动(纳入副中心行政办公区保障的单位除外)。 五、应急响应 (一)预警发布 当空气重污染预警发布部门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信息后,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将第一时间通过网络、微信、短信等多种渠道向各参建单位负责人以及14家搅拌站负责人发布预警信息。 (二)预警响应 各参建单位及搅拌站在接到预警及响应措施指令后,要立即组织开展应对工作,进行自查,并及时报告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在重污染天气发生前一天预检查,提前十二小时夜查;加强在预警期间施工工地、搅拌站扬尘治理情况的执法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高限处罚。橙色及以上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主要领导及业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开展检查。 (三)预警解除 当空气重污染预警发布部门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解除信息后,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第一时间通过网络、微信、短信等多种渠道向本辖区各在建项目及混凝土搅拌站传达预警解除信息。蓝色预警信息的解除不再单独通知,随空气质量好转时自动解除。各参建单位及混凝土搅拌站要密切关注预警信息变化,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同时做好“门前三包”、道路清扫、扬尘治理设备的使用频次等管理工作。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成员单位依照各自职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在施工程空气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建立健全全区建设系统在施工程及全区混凝土搅拌站扬尘防治的机制措施;负责向各参建单位及全区各混凝土搅拌站转达空气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并提出相关要求;汇总上报全系统在应对空气重污染天气工作中的动态信息;负责参与《通州区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编制、发布、管理、修订等工作;督促各参建单位和混凝土搅拌站做好应急值守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对全区在施工程及全区混凝土搅拌站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落实扬尘控制措施情况的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汇总上报工作检查动态信息和数据;负责对全区建设系统开展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进行宣传报导,引导媒体进行正面宣传。 (二)强化应急值守 2、建立完善应急值守制度,保证应急值守系统顺畅。执法监督科在接到应急指挥部发布的空气重污染预警信息后,需要在半小时内通知通州区建设系统施工现场空气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应急值守系统顺畅;黄色预警时,各成员保持备班备勤,应急视频系统要保持在线状态,保证在有工作需要时,市区两级能按时接通,及时开展会商;橙色预警时,各成员要在日常值守的基础上,加强在岗值守力量;红色预警时,各成员要全天(含节假日)值守,加强应急指挥、调度、协调、督查等工作。重点办负责在预警期间向市、区重点工程发布预警和解除等相关信息,并协助开展重点工程的扬尘治理工作;建材办负责染预警期间全区混凝土搅拌站的检查和相关检查信息的汇总,并报送至工程管理科汇总;工程管理科负责预警期间汇总工作检查动态信息和数据,并按要求上报相关单位。 (三)严格执法检查 根据“秋冬季攻坚方案”、“蓝天保卫战”方案要求,区建委组织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专项执法”活动,针对高值区域,空气重污染期间加大双随机检查和抽查力度,强化夜间执法力度,加强联动,全面摸排、精准执法、全时执法,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土石方工程实行驻场监察制度,严格巡查监督施工扬尘治理。 组建第三方扬尘治理专业巡查组,外聘专职检查人员对全区范围的施工现场进行扬尘治理,空气重污染期间,着重对行政办公区、文化旅游区等重点区域开展24小时不间断巡查,对其他区域多频次检查、抽查。同时,通过施工现场、混凝土搅拌站视频监测系统,远程实时监测施工现场、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治理情况,实现多角度、多线程的扬尘治理监管,运用科技手段达到高效工作。 各施工单位和混凝土搅拌站应负责组织开展空气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对施工现场、混凝土搅拌站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收集上报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动态信息和数据;按照“一厂一策”原则制定不低于区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施工现场、混凝土搅拌站应急预案标准的应急方案;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对没有按要求做出应急响应的,依法作出责令停工整顿、限期改正、行政处罚、记入行业信用系统等决定。 (四)加强公众监督 各参建单位及混凝土搅拌站要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状况、公开应急措施等,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领导小组将引导公众依法监督各项应急措施落实,鼓励对各类隐患进行举报。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电话12345,环保举报热线12369,城管举报热线96310,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信访办69545576。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全系统在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方面的新闻宣传和媒体应对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做好媒体接待,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正面引导社会舆论,防范化解舆论危机。 365备用地址 2017年10月25日 (联系人:傅刚 电话:69545179) 365备用地址办公室 2017年10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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