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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时间:2017-11-28 】 【来源: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字号:    

 

通住建委发〔201780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加强首都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京安发201715)、《北京市通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通安委发〔201712号)等文件精神,自20171119日起,在全区开展为期40天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结合本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深刻汲取大兴11·18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的全面摸排,清除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施工现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证专项行动期间施工现场“不着火、不冒烟、零死亡”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安全生产环境持续稳定好转,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孙奎亮任组长,副主任王练雄、杜少勋、任瑞启、刘长志、韩挺进任副组长,工程管理科、执法监督科、质量监督站、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物业管理科、村镇建设管理科、房管所全体职工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科。

(二)设立专项联合检查组

设立5个专项联合检查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检查组、建筑市场行为隐患检查组、普通地下室安全隐患检查组、物业服务区域安全隐患检查组、直管公房安全隐患检查组。其中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检查组由工程管理科任组长、建筑市场行为隐患检查组由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任组长、普通地下室安全隐患检查组及物业服务区域安全隐患检查组由物业管理科任组长、直管公房安全隐患检查组由房管所任组长。各专项联合检查组组长负责本组专项检查的组织落实、具体实施、信息收集、情况汇总和督查检查等工作。

三、检查范围

在全区建筑施工、普通地下室、物业管理行业、直管公房等领域开展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用电用气、煤气中毒等各类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对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隐患进行“地毯式”全面排查,确保专项行动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

四、检查内容及要求

(一)施工安全隐患

一是严查项目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是否对事故隐患和管理问题进行自查自改,项目管理人员是否在岗在位;二是严查各参建单位安全保证体系、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建立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审核情况;三是严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包括消防器材配备、消防设施设置、可燃物清理及堆放、临时用房防火措施等;四是严查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制度落实情况;五是严查“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审查与持证上岗情况;六是严查落实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及组织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情况;七是严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措施,包括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临时用电设置情况;八是严查施工现场可燃物清理、堆放、苫盖情况;九是严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十是严查施工现场临时设施使用的彩钢板等保温材料防火等级标准;

(二)建筑市场行为方面

一是严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分)包合同备案情况;二是严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三是严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分)包单位中标项目经理到岗履职情况,发生变更后是否履行相关备案手续。

(三)物业管理方面

一是严查物业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和消防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二是严查物业企业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三是严查物业企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安全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四是严查物业服务企业各类应急预案建立、演练情况。

(四)普通地下室管理方面

一是严查擅自变动或破坏房屋建筑主体结构等设施;二是严查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责任人不履行安全管理义务;三是严查普通地下室的安全使用责任人不设置使用标志牌(备案证明);四是严查使用普通地下室未登记备案;五是严查普通地下室容纳人员超过核定人数(办公、居住、商业);六是严查普通地下室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是否到位,消防设备设施运行是否正常。

(五)直管公房管理方面

一是严查外墙墙基是否牢固、外墙是否脱落;二是严查不规范使用燃气灶、液化气瓶;三是严查燃气管线、电动车充电、私拉电线、电线老化等安全隐患。

五、工作安排

1119日开始至12月底,集中40天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

1119日至22日,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动员部署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工作。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各专项行动检查组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工程的“地毯式”安全隐患抽查检查工作。

1123日至1220日,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要继续在全区开展全区域、全天候、全要素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大隐患及安全风险高、隐患多的单位,进行差异化巡检,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建立隐患台账,详细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220日至1231日,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要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特别是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要进行全面研究分析,提出加强安全监管的对策和措施,进一步完善形成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

六、对建设工程参建单位的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提高警惕

各项目参建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严峻形势,深刻吸取大兴区11·18和顺义区11·10火灾事故教训,强化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专项整治,自查自纠

各参建单位要深入分析所在项目安全系统现状,找准安全隐患。重点对人员密集、高层地下、用火用电频繁、消防基础薄弱的场所部位,保持高度警惕,并设置专人看管。强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加强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强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督促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落实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并整改建筑系统电气火灾安全隐患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参建单位要加强对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行动的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冬季用火、用电、用气、消防、交通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宣传,开展消防逃生演练,提高避险减灾技能。

七、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要求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在物业管理区域在宣传栏中要张贴“规范用电用气、装饰装修、普通地下室禁止散租住人”等相关宣传标语,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强企业内部培训,进一步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努力使物业服务人员都能了解基本的安全知识,掌握基本的安全操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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