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人才办〔2018〕11号 关于开展2018年度通州区人才公寓配租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通州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通政办发〔2017〕4号)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2018年度人才公寓配租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人才公寓以家庭为单位,由人才提出申请,每个家庭只能承租一套人才公寓。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属于《通州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见附件1)规定的人才。 2.到通州区创业或与通州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通州区内无住房。 4.所在单位为通州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或在通州区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的企业。 5.申请人需自首次在通州区缴纳社会保险之日起,2年内提出申请。即2016年6月以后(含6月)在通州区首次缴纳社保的人才。 二、配租形式 (一)房屋配租 1.房源情况: (1)金隅花石苑项目:位于通州区梨园镇砖厂北里,户型结构为两居室,建筑面积约85平方米左右,租金标准为22.5元/平方米·月。注:此项目2013年开放,此次所选房源为剩余房源。 (2)永顺珠江二期东都国际项目:位于通州区永顺镇东亚一品阁东侧,户型结构为一居室,建筑面积约40平方米,租金标准为26.8元/平方米·月。注:此项目2016年开放,此次所选房源为剩余房源。 (3)台湖东亚家园项目:位于通州区台湖镇,户型结构为两居室,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租金标准为17.6元/平方米·月。注:此项目2016年开放,此次所选房源为剩余房源。 2.租金优惠方式: 根据《通州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分别对第一至第六层级人才给予最高100平方米、80平方米、70平方米、60平方米、50平方米、40平方米的租金减免优惠。减免部分以外的剩余租赁面积,按照同地段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收取。 (二)租金补贴 1.补贴范围:《通州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中第一至第四层级人才可根据需求选择房屋配租或租金补贴优惠方式,两种优惠方式不可同时享受。 2.补贴标准:分别对第一至第四层级的人才给予最高100平方米、80平方米、70平方米、60平方米的租金补贴。租金补贴按月发放,标准按照通州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周边市场租金标准的平均值(2018年平均值为26.8元/平方米·月)×补贴面积×80%计算。 三、申请流程 (一)材料报送及初审 申请人填写《通州区人才公寓申请表》(见附件2,或登录通州区住建委网站http://www.zqleibo.com下载),并按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4)。 区人才公寓管理办公室不接受个人材料申报。各用人单位负责汇总本单位申报材料,并填写《通州区人才公寓申请人员一览表》(见附件3)后统一进行报送。 附件2、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7日(星期三)。 区人才公寓管理办公室按照《通州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对申请人材料进行现场审核。根据现场审核情况,填写《通州区人才公寓申请人员复审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 (二)材料复审 对初审合格的人员,由区人力社保局进行社保核查以及人才层级认定,并在《汇总表》上出具意见;由区住保事务中心对申报人及其家庭成员进行房产核查,并在《汇总表》上出具意见(见附件5)。 区人才公寓管理办公室将《汇总表》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摇号公示 通过复审的申请人员名单经综合审议后,由区人才公寓管理办公室进行摇号排序,提出房屋配租和优惠方案,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拟享受房屋配租或租金补贴的人才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公示如有异议,由区人才公寓管理办公室进行核查,情况属实的,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 (四)配租 公示无异议,由区人才公寓管理办公室将房屋配租和优惠方案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区人才公寓管理办公室负责通知申请人,并办理相关配租手续。 四、联系方式 1.材料报送: 通州区人才公寓管理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车站路47号 联系人:赵程鹏 联系电话:69541288 2.通州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政策咨询: 通州区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科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西大街113号 联系人:冯 洋 联系电话:81595306 :附件1:通州区高层次人才范围界定附件 2:通州区人才公寓申请表附件 3:通州区人才公寓申请人员一览表附件 4:申请家庭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附件 5:通州区人才公寓申请人员复审情况汇总表 通州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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